第66章 摇滚老炮儿的黑歷史
作者:佚名      更新:2026-05-22 19:52      字数:3080
  “我跟你们说,79年在东京……”
  “又来了又来了。”
  大卫放下刀叉,靠在椅背上,一副“这故事我听了一百遍”的表情。
  “你闭嘴,”史蒂夫瞪了大卫一眼,转向林季和保罗,“我在跟他们说。”
  “79年,我跟一帮搞融合爵士的去广岛巡演。那是我第一次去亚洲,那里房间小的跟棺材一样。”
  “我们当时住的酒店,楼下就是个游泳池。你知道,那时候我们年轻,精力旺盛,巡演的压力又大,总得找点乐子发泄一下。”
  “那天晚上演出结束,我们都喝高了。我和键盘手两个人,就把电视机抬到窗户边,”
  他故意拖长了音调,卖了个关子。
  “然后我们直接把电视从十五楼给扔了下去!对著楼下喊了一句『小男孩来咯』!!”
  林季听得眼皮直跳。
  两个美国人。在广岛对著楼下扔电视机。还特么喊“小男孩来了”。
  没被本地人当场打死,只能说命大。
  但他只能说一句,“干得漂亮!”
  保罗放下酒杯,脸色都变了:“我的天,万一砸到人怎么办?那可是要坐牢的!”
  “我们又不是傻子,大半夜的露天泳池里哪有人!”
  史蒂夫拍著大腿狂笑,“你们是没看到,那台电视机在水里炸开,水花溅得起码有两层楼那么高!”
  他越说越激动,手舞足蹈。
  “五分钟不到,酒店经理带著警察衝进房间。那个日本经理气得脸都紫了,一边鞠躬一边大喊大叫。”
  “第二天,我们就上了全日本报纸的头条,標题是《美国摇滚明星的野蛮行径》,哈哈哈哈!”
  史蒂夫笑得前仰后合,同桌的年轻助理们听得目瞪口呆。
  这也太刑了吧!
  大卫哪能让他一个人装完,他擦了擦嘴角酱汁,开口道:
  “扔电视算个屁?小孩子过家家。我当年跟the who巡演,他们鼓手凯思·穆恩,那才叫真疯子!
  “有一次,穆恩在酒店房间里放歌,动静太大被投诉了。酒店经理刚上门,你猜他做了什么?”
  “他走进卫生间,直接当著经理的面,往马桶里扔了根点燃的炸药,『砰』一下把厕所给炸了!”
  “还有一次演出更离谱。他在鼓后面偷偷藏了一罐催泪瓦斯,在演出到高潮部分的时候他直接把催泪瓦斯引爆了。好傢伙,他自己连带全场观眾,哭得那叫一个惨。”
  “那场演出后来被歌迷评为『最让人流泪的一次live』。
  “那特么是让催泪瓦斯熏的!”皮诺瞪了他一眼。
  “不过说真的,还是更怀念我们那时候的巡演大巴啊……”皮诺的眼神变得迷离起来,
  “那辆车……就是一座移动的伊甸园。每到一个城市,都有不同的姑娘上来。给你做饭,陪你聊天,帮你洗衣服……”
  他意味深长地顿了顿。
  “当然了,也有一些更加……深入的文化交流。”
  大卫端起酒杯遮住半张脸,小声的补了一句:“深入,非常深入。”
  林季默默吃著自己的餐后甜点,心態有点崩。
  他算是看出来了,这几个老傢伙,在录音室里一个个道貌岸然,正经得不行。
  一到了外面,喝了点马尿,骨子里的摇滚混蛋本性就全暴露出来了。
  年轻时玩得这么花,居然还能活到这把岁数,保持著顶尖的演奏水准。
  只能说是医学奇蹟了。
  晚餐终於在各种限制级黑歷史中结束。
  侍者递上帐单,保罗面不改色地刷了卡,起身整理了一下高定西装。
  “好了,时间不早了。明天不用录音,大家早点回去休息吧。”
  他迫不及待想结束这场失控的聚会了。
  然而,他显然低估了酒精对这些老炮的催化作用。
  “別急著走啊保罗!夜生活才刚开始!”史蒂夫一把拽住他的手臂,力气大得不像个六十七岁的人,
  “在这儿喝得一点都不爽,咱们换个地方继续!”
  大卫也在一旁疯狂起鬨。
  保罗的脸当场就垮了。
  “各位,明天是周六,我想回家陪陪我的妻子。”
  “妻子什么时候不能陪!”史蒂夫不由分说揽住保罗的肩膀,“和我们喝酒的机会可不多!你得珍惜!”
  保罗急了:“史蒂夫,別闹了!你们刚才饭前还磕了一把降压药和护肝药!”
  “闭嘴保罗!”
  皮诺走过去,一把勒住保罗的脖子往外拖
  “今晚谁也不许跑。j,走!带你去见识一下真正的纽约地下文化!”
  保罗艰难地转过头,用求救的目光看向林季,满脸写著“救救孩子”。
  林季站起来,拿起外套,不紧不慢地套上。
  “走吧。”
  保罗:“???”
  “人家大老远陪我去科切拉,我总得表示一下。”林季语气平淡的说道。
  ……
  两辆计程车,直奔布鲁克林。
  半小时后。
  当计程车停在一条阴暗小巷的尽头时。
  眼前是一家地下酒吧。
  沉重又狂暴的音乐从门缝里渗出来,连脚底的柏油路面都在跟著发颤,人在前面走,魂在后面抖。
  保罗绝望得捂住了耳朵。
  他听出来了,这是死亡金属乐。而且是风格最极端、最噪的那种!
  他,保罗·罗森博格,小岛唱片a&r总监,一个出入上流社会、听古典乐、喝手磨咖啡的精英。
  此刻正站在一条散发著尿骚味的小巷里。
  而他即將进入的,即將进入一个让人癲狂的重金属地狱。
  门口站著几个穿著皮衣、满身纹身的壮汉,正抽著烟,正打量著他们。
  “史蒂夫……我觉得……这里可能不太適合我。”
  保罗试图做最后的挣扎,他的声音在震耳欲聋的音浪中,显得弱小可怜又无助。
  “別担心,保罗!”
  史蒂夫用力拍了拍他的背,差点把他拍得吐出来,
  “摇滚乐是包容的!这里没人会在意你穿的是阿玛尼还是地摊货!”
  门口一个满脸穿环的壮汉认出他们,立刻扔掉菸头迎上来。
  “嘿!史蒂夫!皮诺!大卫!你们怎么来了?”
  “麦克斯!”史蒂夫和他来了个热情的拥抱,“带朋友来感受一下真正的音乐!”
  壮汉麦克斯的目光扫过保罗,在他那身高定西装上停留两秒,眼神充满同情。然后,他的目光落在林季身上。
  林季一身黑色飞行夹克,踩著马丁靴,神情淡定得像在逛自家后花园。
  “这位是?”麦克斯有些好奇。
  “j.lin,我们的新伙计。”史蒂夫介绍。
  “j.lin?”麦克斯皱眉,猛地一拍大腿,“哦!唱《uptown funk》的亚洲小子?”
  林季淡淡地点了点头。
  麦克斯把他从头到脚扫了一遍,眼神惋惜:“你怎么会跟这帮疯子混在一起?”
  林季还没来得及回答,就被史蒂夫一把推进了铁门里。
  “別在外面废话了!我都闻到酒味了!”
  门一推开,一股混杂著汗水、酒精和劣质菸草的热浪,夹著能震碎天灵盖的重低音,轰然砸在眾人脸上。
  保罗感觉自己被一脚踹进了正在高速甩乾的滚筒洗衣机,连带著灵魂都被震得七荤八素。
  酒吧里光线昏暗,人挤人,空气稀薄得让人窒息。
  舞台上,一支乐队正在群魔乱舞。
  主唱留著一头及腰的长髮,正用一种不属於人类的嘶吼方式,唱著一些完全听不懂的歌词。
  吉他手和贝斯手甩著头,头髮像两个电风扇。
  鼓手藏在后面,只能看到两根鼓槌上下翻飞的残影。
  台下的观眾彻底疯了,上百人挤在一起疯狂碰撞、跳跃,像是一群发疯的猴子。
  这就是mosh pit。
  重金属现场特有的“衝撞区”,一群人像失控的撞球一样互相撞来撞去。
  保罗脸色发白,紧紧地贴著墙,生怕被捲入那片混乱的人潮中。
  而那三个加起来快两百岁的老头,却像回到了快乐老家。
  “哇哦!今天这鼓手不错啊!双踩踩得跟缝纫机似的!”史蒂夫一脸欣赏。
  “贝斯不太行,音色太糊了,律动也差了点意思。”皮诺摸著下巴点评。
  “走!我们去吧檯!”大卫拉著林季,灵巧地在人群中穿梭。
  卢克紧跟在林季身后,生怕跟丟,他得看著林季,不能喝酒只点了一杯苏打水。
  保罗被史蒂夫和皮诺一左一右地夹著,身不由己地被拖到了吧檯前。
  吧檯里,一个穿著渔网袜、画著烟燻妆的女酒保,正熟练地调著酒。
  “嘿,甜心!给我们来五杯最烈的龙舌兰!”史蒂夫豪迈地拍著吧檯。
  女酒保看到他们,吹了声口哨:“哟,今天是什么风把你们三个傢伙吹来了?”
  “带小朋友来见见世面。”大卫指了指林季和一脸惊恐的保罗。
  五杯盛在子弹杯里的龙舌兰很快排成一排推了过来。杯沿抹了一圈盐,旁边码著几瓣柠檬角。
  “来!为了摇滚!”史蒂夫举起酒杯。
  “为了摇滚!”大卫和皮诺响应。
  “为了……我明天还能活著回家见到我老婆。”保罗哭丧著脸。
  林季看了他一眼,嘴角动了动。
  然后也举起了杯子。
  五只子弹杯碰在一起,发出一声清脆的响。
  龙舌兰一口闷下去,辛辣的火线从喉头一路烧到胃底。